这样一场时刻流逝生命的战斗,秦军多有箭弩横飞,妄图将这一营救下。
可匈奴的勇士们何等厉害?哪怕是在箭弩之下,伤亡比那一营还要大,也不愿意放弃追击。
匈奴太渴望一场大胜了!
那该死的韩信,该死的撞死营,据说已经在草原之中潜行,灭了至少十五个部落了!
他们这一批匈奴狼兵,若是在前线一直没有作为,哪怕阿马哈是匈奴单于的大伴,也没办法回去交差。
两万人的秦军,
正好当做回报匈奴的喜讯!
阿马哈在这种诱惑之下,甚至是直接提刀,领着金狼卫就冲到了第一线,手起刀落,疯狂收割这些秦军的生命。
只不过....
这一场追击,整整五十里路,秦军除了箭弩军伍之外,再无任何援军。
....
“马蹄狂乱!匈奴那帮狼崽子真踏娘的嘴硬,这也能咬上来!”
朱重七狠狠吐出一口血痰,连握刀的手都有些发抖。
不是怕,
而是脱力!
一路狂奔,还是边打边退,虽然有箭弩帮忙,但这对于体力的消耗,实在是太庞大了。
他此刻的血痰,就是累出来的。
“重七哥,你先跑进去。”
英布一刀将追赶得脱离了大部队的狼兵砍翻,而后将刀扔掉,一脚将一旁的刀挑起,握在手中。
这砍杀一天,他光是换刀就换了六把了,甚至连军功人头都难以记下。
“混账小子,我跑进去?你呢?”
朱重七也是被气笑了。
什么时候,他这个拿刀砍人砍到百夫长的狠人,也成了让人照顾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