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 / 4)

赵氏一脚踹在潘义的后腰上,这一脚她用了十成十的力气。

这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

潘义扑倒在地,回过头来时,眼中迸发出浓烈恨意。

“老虔婆!”他恶狠狠低咒一声,翻身爬起,举起手中的柴刀就向赵氏砍去。

潘义喜欢潘家坳姚童生的女儿姚水秀,曾和家里提过求娶,赵氏去打探过。

姚家放出话来,想娶姚水秀,得拿出50两银子做聘礼,至于陪嫁,那是想都不要想,因为姚家大儿子姚清即将下场科举,家里的银子都要给儿子用。

这件事潘义也知道,但他唯独不能接受的是,潘家不肯拿出银子给他娶姚水秀,任凭他在堂屋里跪了一天一夜也不管,却愿意拿出大半身家给潘盈盈做陪嫁。

从他记事起,这位小姑过的日子就和他不一样。

她不用下地干活,家里的活计也不用做,可以随心所欲舞枪弄棒,成日里到处疯跑瞎玩。

拖到17岁终于嫁出去,这个从来没有为家里做过任何贡献的人,却可以带走全家大半身家。

潘家明明有钱为他娶回心爱的女子,却为了一个终究要嫁娶别家的女儿,让他只能眼睁睁看着姚水秀另嫁他人。

他恨啊!

都是赵氏这个老虔婆,都是她偏心!

看着寒光闪闪的柴刀朝自己砍过来,赵氏睚眦欲裂,潘老头离她又有一段距离,根本救援不及。

就在赵氏以为自己就要命丧当场的时候,一支箭矢破空而来,夹杂着凌厉风声,“噗”一下扎穿潘义举着柴刀的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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