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何宏胜指认萧远峰(2 / 4)

因为法医出具假尸检报告会构成伪证罪。

根据《大夏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何警官这样做,属于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我知道你的意思。”何宏盛一脸不屑:“我的错误自己承担,我明白,现在我已经不配再称之为一名警察了,但我还是希望用我小小的力量,维护这个世界的公平与正义,这个世界,不应该由你这样的人说了算。”

说完,何宏盛就转身离开了。

他已经决定了,现在就去警察局自首。

而此时的萧远峰已经彻底明白,自己大势已去。

现在事情败露,就算上面的人想保自己,也已经是爱莫能助了。

郝顺走到萧远峰面前,直接掏出自己的证件:“萧副市长,我是大夏国安司特案组组长郝顺,你涉嫌严重的违规违纪,现在我以国安的身份将你逮捕,跟我走一趟呗。”

他说话的同时,身后的伍沛雄上来就一把明晃晃的手铐给他戴上了。

记者们这才回过神,围上来就伸出长枪短炮对准了萧远峰。

“萧副市长,您对于今天的结果有什么想说的吗?”

“之前您口口声声说儿子是被诬陷的,现在请问您作何感想?”

“现在已经证明李建业说的事情是真的,那您不愿意配合,就是故意选择放弃自己的孩子,目的就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吗?”

“请问您和烟草局的那个女科长,到底是什么关系?她是您的小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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