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云霄认真地金瓜子系在腰上,想找机会收进空间。
这些金瓜子可是皇上的赏赐。
侯爷意味深长地说:“你们表现不错,以后小寒有什么事,我希望你们还能继续在他身边做事。”
三人纷纷表示:“我们会的!”
顾云霄心里嘀咕:听侯爷的话慕容大哥要升官?换地方,侯爷希望他们继续跟着。
别人的事她不清楚,只要慕容大哥需要,不管走到什么地方,自己都跟着。
这时,侯爷把写好的信交给顾云霄说:“小顾捕头,请把这封信带给小寒。”
“好的!”
顾云霄接过信仔细收好,实际上放进了空间。
吃完饭回去的路上,三人纷纷表示:这些金瓜子要当成传家宝。
顾云霄心中盘算,慕容大哥的粗腿自己抱定了,接下来做什么事,再让慕容大哥继续立功。
只有慕容大哥好了,自己才能背靠大树好乘凉。
很快想到:民以食为天。
这个朝代,种地最高亩产只有几百斤,大部分普通人都吃不饱肚子。
地瓜属于高产作物,每亩地有一千到四千斤。
这样的高产粮食,能让所有人吃饱肚子,慕容大哥这份功劳不小。
她暗暗下定决心,回去以后立即行动起来,等到秋天正好收获。
然后,秋天收获的地瓜可以当成种子普及开来,还能赚些小钱。
说起来,这次来皇城,有惊无险。
只是被那个小姑娘黏糊上,让她心中不爽。
两人素不相识,难道是自己的脸吸引了对方?
晚上,找机会进入空间以后,看到镜子里自己这张脸。
也许是穿过来以后吃得好,看起来齿白唇红。
挺翘的鼻子,盈盈秋水般的双瞳,嫣红的双唇,加上身上剪裁得体的捕头服装,确实有种独特的气质。
她恍然大悟,怪不得被那个无脑的小姑娘看上,自己现在就是妥妥的美少年。
看样子,以后出门还是戴着布巾把脸遮盖起来一部分,免得无辜惹来烂桃花。
她很快在空间里准备了两条长条的丝绸想当成布巾。
从空间里拿出来一看,丝绸变化不大,只是质量差了点,颜色变成了不起眼的土灰色。
行,就用这个了!
晚上,顾云霄安心地睡着了。
翌日,三人带着装满东西的马车往回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