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1章 张战的独门绝技——闭眼寻大腿!(2 / 4)

他正在以郑宇没有预期到的速度进化着,已经不知不觉间进化出了虫族拟态的能力。

说到天赋。

郑宇手中这些召唤兽,虽然可以做到理论上无限提升,但到目前为止,各个召唤兽还是能够比出个天赋高低。

而且不同召唤兽的天赋方向还各不相同。

血剑尊就属于顶级的个体天赋,他的种族血脉仅仅只是“可以称之为有一点天赋”的血腥虫。

而血剑尊硬生生将血腥虫的形态都发生了改变。

蛮荒之王属于种族血脉上,就很强大的那种,所以蛮荒之王的战斗一般都会带上自家先祖的能力。

地狱之王最特殊,属于拥有极高上限的天赋。

“交给你了。”

郑宇同意了血剑尊的解决方案。

然后郑宇又补充了一句,“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吧,这次给你自由,只要给我找到南牧云就行。”

听到郑宇这句话,站在肩膀上的白色小甲壳虫直接飞起来绕着郑宇脑袋转了一圈,以表兴奋。

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这可是血剑尊最向往的事情。

他不像地狱之王和哥布林皇帝,在各自的种族内位高权重,需要总是绷着来保持威严。

也没有蛮荒之王的沉稳。

更不像灵蝶那样,像女儿一样粘着郑宇。

他不仅是血腥虫,更是一名深渊猎手,搞事情是刻在血剑尊的基因里的。

兴奋的血剑尊,又绕着郑宇的脑袋飞了一圈。

然后……

啪!

被身边的彭武一巴掌拍扁,然后嫌弃的甩了甩手,骂道:“还得是深渊哈,这种狗屎天气还能有虫子活着,还尼玛活蹦乱跳的,真是牛逼。”

“别说,这虫子壳怎么这么硬?”

将血剑尊甩在地上,彭武看着已经仰壳的小甲壳虫,想着是不是再补上一脚,一边对郑宇说道:“不是我说你,你脾气是真好啊,虫子都飞你脸上了,你都不打?”

郑宇憋住笑,“我从小就不爱杀生。”

“啧,善人?”

“嗯,善人。”

“我长这么大,从没见过什么真善人,你是头一个。”彭武无语的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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