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刺史(一)(1 / 4)

十日后。

南阳郡主姜韶华的奏折被呈到了太和帝的御案前。

王丞相一言未发。

吏部尚书张尚书一脸怒容,愤而拱手启奏:“皇上,卢琮是罪臣,当年是南阳王全力保住他的性命,他才得以逃过一死,被罢官回乡。按大梁律,犯下重罪的罪臣,朝廷永不会再启用。”

“卢氏是南阳王府的姻亲,卢琮前去投奔南阳郡主,为郡主所用。此事没经过吏部,吏部也无正式的官身文书。也就是说,卢琮无官无职,只是在王府当差做事罢了。这等事,其实也不合规矩。碍于郡主颜面,朝廷可以不过问。”

“可现在,南阳郡主为孙太医父子请功理所应当,怎么能举荐卢琮为平州刺史?”

“此事实在荒谬可笑!”

吏部掌管百官升迁,三品以上的官员由天子任命。三品以下的官员升迁,便都在吏部职权范围内。当年卢琮做郡守的时候,不过是四品官。罢官的文书,就是张尚书亲自盖的官印。

现在姜韶华妄图以治理平州有功,举荐这么一个罪臣做刺史,张尚书第一个就不答应。

工部周尚书和刑部戴尚书也一脸愤慨地出言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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