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勇一拳打下去,王贞亮那白净脸蛋瞬间就红了。
现在虽然是永乐初年,但盛世已现,社会风气渐渐奢侈浮夸。
洪武立国时的金戈铁马已是昨日黄花,嬉玩享乐之风盛行,各种稀奇古怪的“潮流”日趋盛行。
毕竟身处金陵温柔乡,十里秦淮的旖旎风情足够消磨掉所有热血男儿的硬骨头了。
骑马斜倚桥,满楼红袖招。
哪个男人不会被这样的温柔乡侵蚀掉骨气,甘愿长醉不愿醒?
这王贞亮出身显贵,母亲是当朝公主,父亲又曾是朝堂新贵,加上父母恩宠娇纵,所以是个出了名的纨绔子弟,一身锦帽貂裘、身材瘦削,略显阴柔的气质配上一张白玉也似的脸庞,确实是一副好皮囊。
这就是社会主流风气,喜欢白净颜值高的。
反倒是朱勇、丘松、顾兴祖甚至是朱瞻基这些海军学子,因为长期操练所以皮肤黝黑,看起来就像是乡下泥腿子一样。
以致于王贞亮竟然没有认出来,眼前这些人究竟是谁。
可惜朱勇不懂“怜香惜玉”,照着他脸上就是一拳,直接给人打淤青了。
要说李弘壁这些弟子里面,下手最黑最狠之人,小太孙朱瞻基自然算不上,因为顾兴祖说第二没人敢自称第一。
这个连皇帝陛下都不好苛责的镇远侯唯一血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比之皇子龙种还要尊贵一些。
顾兴祖低头四顾,顺手拿起身边桌子上一个酒壶,劈手就丢了出去。
那酒壶在空中翻转,划出一道抛物线,洒落几滴残存的酒液,精准的落在王贞亮的额头上面。
王贞亮一个纨绔子弟出身,常年游手好闲寻花问柳,身子骨即便不废也大残了,再加上突然间被朱勇一拳打在面门上面,还在眼冒金星没有回过神来,所以连躲闪都是不会了。
那酒壶虽不大,但顾兴祖却是使了全力,只打得王贞亮惨叫连连,伸手一捂,滚热的鲜血流了下来。
刹那间,满堂哗然。
“你……你们……好大的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