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这个吉米就是原时空《以和为贵》里那个只想做生意的吉米。
郑继荣不仅认识他,两个人还很熟。
早些年,吉米没有加入社团时,和他在同一個市场摆摊。
不知是因为性格原因还是过于靓仔,两人经常被一些不务正业的矮骡子找茬欺负。
原主也不惯着他们,来一次打一次,久而久之和吉米也有了很深的革命友谊。
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吉米还是加入了和联胜。
等郑继荣穿越来时,吉米都已经是和联胜官仔森的头马了。
……
得到吉米肯定的答复后,郑继荣挂断电话。
接着他算了算自己的存款,一算也把他给惊住了,几张存折外加现金自己竟然有二十万的存款。
说起来这个时代香港普通工人每月工资才三千港币,至于白领能有五六千。
原主一个卖肉的七八年能存下二十万港币也算是不容易,毕竟香港的消费还是很高的。
想想也是,原主往常过得跟个苦行僧没太大区别,平常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一些武侠小说。
毕竟身怀绝技却无处施展,看些武侠小说满足自己的大侠梦也无可厚非。
……
晚上八点,有骨气酒楼。
郑继荣这还是第一次来这里,主要是因为这里消费太高,自己平常要么去阿梅家吃饭,要么就在街市的大排档随便对付一顿,至于酒楼还真是没来过。
没办法,求人帮忙嘛,当然得选一个上档次的地方咯。
和大排档里的顾客相比,这里的客人每个看起来都斯斯文文彬彬有礼。
一看就是受过高等教育,经常出入上流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