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一月来临,我的心依然炽热.”
温和的男性声音,从本的耳边传来。
他猛地偏头望去,发现自己仍在教堂内,仍在低头看着自己肚皮上的丑陋伤疤,就好像一切都没有变过。
相隔两米远的神父,手里正拿着一封陈旧的明信片在朗读。
那是他随身携带了27年的明信片,不管是做什么事情,换什么衣服,哪怕他遗忘了童年的记忆,但是这张明信片一直被他随身携带,保存好好的。
这么些年,他丢过钱包,丢过电话,丢过内裤,唯独这个明信片从来不曾丢失过一秒。
“这是你写给女孩的情书么,刚你揭开衣服的时候,掉在了地上。”
吴恒将念诵完的明信片折叠起来,递给了本。
本愣愣的伸手接过明信片,刚才那女孩手掌的余温仿佛还残留在掌心,他已经记起了贝弗莉,也明白了自己为什么珍惜这个明信片。
刚才的幻觉,让他充满了心悸。
“还好,还好是幻觉。”
本这一刻只想打个电话,或者直接飞过去,见见那个女孩。
吴恒看着本的神色,只能感叹爱情果然是个比毒药都厉害的东西,恐惧在其面前也都只能退缩。
咯--!
教堂的推门声响起。
这似曾相识的声音,让本的整个身体都颤抖了一下,他猛的回头看去。
吴恒也跟着回头。
刚才本所经历的那些幻觉,并不是小丑潘尼怀斯的力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