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几天的时间,几个小兄弟都快呛不住了。
最主要的是,饭店里有些事情确实不是男孩子能做的,比如说摘菜、洗菜以及洗锅抹碗的,远不如女孩子来的干净利落。
事实上李毅也想赶紧雇佣几个女同志来帮忙,但想想还是放弃了。
不时雇不上,而是不敢,因为这年头有一个很操蛋的八人原则。
即雇佣八个工人就算资本家,就属于剥削。
其实这只是人家举的一个例子,却被一些人当作了“金科玉律”,并将雇工数量有没有超过8个人,当成是不是存在剥削,是个体户还是私营业主的标准。
不是,你就可以存活!
是,坚决收拾!
而且这样的争论一直持续到1987年“5号文件”的发布,才有了一个明确的结论。
在此之前,谁要是敢将雇员的数量超过八个人,肯定把你抓起来树立典型。
李毅的头没有那么铁,所以他可不敢这么莽!
但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经过一番思考之后,李毅决定再从老家往来调几个人。
从自己家调人,就不用担心是雇佣别人了。
李毅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二姐李兰和刘三儿,二姐虽然没怎么读过书,但却是做生意的料。
让她来帮自己看店,问题不大,且有她在店里盯着,自己也能抽时间回家看看。
至于刘三,这小子就更不用说了,让他来跟着做个采购什么的,肯定能胜任。
想到这里,李毅决定尽快联系一下家里。
考虑到写信实在是太慢了,而拍电报有些事情却说不清楚,还容易吓到人,所以李毅决定打电话。
只不过由于家里没有电话,李毅决定给县局的李钢打过去,让他帮自己回家说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