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加入娱乐公司,收益会被公司分走,但是听众基数上来之后,其实比自己单独发歌赚到的多得多,而且还省了不少事。
这是金敏儿听了他的疑问后给出的回答,说的很有道理。
可是,加入娱乐公司,这就意味着自己要签卖身契,要被卖给公司,和他的出发点相悖。
王子安的初衷是赚钱,现在也的确让他找到了快速致富的财富密码,可是
他不想把自己的命运放在别人手中。
他宁愿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好吧,唱歌其实也算不上他喜欢的事情。
金敏儿看出了王子安的犹豫,她知道,这个男孩有他坚守的信念,他不愿意加入娱乐公司。
可是她却有一点不明白,这种不明白的地方就是,如果他不加入娱乐公司,那么他又怎么挣钱呢?
难道他有什么其他的办法吗?真的要凭借自己一个新人去单干?
王子安其实也没什么好办法,但他本来就是个有野心有抱负的人。
汇总了所有钱,包含这首新歌获得的收益,离一百万还差一点,勉强够的。他在校外租了间房,成立了一间工作室,目前只有他一个人,暂时的。
王子安经过了两天的考虑后,还是决定自己单干。
原因嘛,主要是自由,也不用听命令被别人指挥,自己当老板多舒服啊,压榨别人和被别人压榨,是个人都会选,不过是过程是苦了点,他能接受。
由于此前陈诗柔和萌萌都在困难时借钱给他去投资了,所以,这一回,王子安没忘记拉上她们,何况,她们每人都有两千的资金在他这儿,虽然两人都不承认这钱的存在。
王子安坚持认为,这份钱就是她们用来继续交给他做投资的,只是因为最近王子安发现娱乐圈更赚钱,就一直没去研究投资的事了,这事也就被搁置了挺久。
现在他成立工作室,不就是一种投资吗。王子安强行拉两人入伙,萌萌表示不在意随便王子安处理,陈诗柔则是连连推迟,表示自己什么都没做,什么都不会,不能加入。
王子安问她,不是学的会计吗,工作室现在就缺了算账的啊,你实在是太合适了,加入进来啊。
小姐,你也不想你的朋友因为偷税漏税而进去吧。
于是,工作室瞬间变成了三人,王子安将两个人都认定为创始人,等以后上规模了,他就给两人股份。
虽然团队已经是三个人了,但实际上还是只有王子安一个人在干事,萌萌都不知道是在千里之外的哪个嘎达,陈诗柔甚至都不愿意过来看一眼。
现在工作室就一空壳,急需人才来填充,而他还在上课,时间又不充足,就是有人来应聘,时间上也对不上,这让王子安错失了很多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