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枪声!”哗啦啦七八个人冲了进来,有总部刑事部的,有分区警署重案组的,有军装警,众人一眼就看到躺倒在地的犯人和蹲在旁边满脸是汗的乐仔。
“怎么回事?”
“为什么开枪?”七嘴八舌地有人问到。
阿泽三步两步冲过去,伸手到犯人鼻口下试了试,忽然眼前一亮大声说道:“人,人还没死。”
“不可能,脑浆子都特么爆……”马军顺嘴就反驳道,只是话说到一半,忽然顿住,一把拉开蹲在身边的阿乐探头朝着躺在地上的犯人看去,“哎哎哎,子弹竟然没有打穿?”
马军嘴角一抽,卧槽,不是这都没死吧!
“还愣着干什么啊!”
“快点,送医院。”
“外面有救护车,快去喊医生进来。”现场又是一阵大乱。
无论是哪个国家……嗯,严谨一点,只要是个正经国家,哪怕是罪犯,该就医也要就医,毕竟按照法律规定,在没有经过法院审判前,最多是个嫌疑犯,该有的人权还是要有的。
看着一群人忙碌起来,看着几个白大褂将人抬上担架,马军重重叹了一口气扭头看着身边的乐仔,低声说道:“这下麻烦大了。”
“怎么办啊,军哥,这,我,我会不会被开除警队啊。”乐仔现在整个人都慌了,警方这边是有着花样繁多的各种条例的,包括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开枪,而现在,他们完全没有遵守哪怕任何一个条例。
这人要是死了,乐仔的麻烦就大了,杀人啊!
当然,因为是警察的原因,他是受到优待的,并不会直接被判杀人罪,但一个违反开枪条例就够他喝一壶的了,清退警队是最轻的。
毕竟是杀人啊,只是从警队开除已经是最轻的惩罚了。
“不慌,不慌。”马军咬了咬牙开口说道:“事情不是你一个人的,咱们是在审问,目的是为了抓到这帮劫匪,手段不重要。”
“先不要想这么多,咱们跟去医院,说到底,这个案子是咱们负责的,一切到医院再说,随机应变。”马军说着,一把拉住乐仔就朝着外面追去。
……
“让一让,麻烦让一让,不要挡住病人。”两个白大褂拉着推着,马军等人跟在身后,周围全是记者,咔嚓,咔嚓相机闪烁的声音不绝于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