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丁耀的话里,王诩得到了一个重要的信息,那就是这个所谓的基因操控者不止一个,因为他最初用了“我们”!而且还有更重要的一点,灵识这东西,也可以通过基因吞噬获得!
灵能力属于灵魂,所以丁耀用那所谓的科学肯定是没办法搞到手的,但灵识和是有微妙联系的,狼人之类的种族,比之人类有着更敏锐的感官,他们与大自然、与这个世界沟通的能力也比之人类有更多长处。因此,丁耀在吞噬了这些种族基因的同时,也获得了微弱的灵识感应能力。
王诩这样想着,基本已经知道了丁耀的意思,对方现在吞了不少古怪的东西,终于要开始吞人了……
其实丁耀这样做也是白搭,因为从生物学角度来说,王诩的dna并不比任何一个人特殊,灵魂的力量才是灵能力者的本质力量,一切都是建立在那之上的。
但丁耀以前没有拿人做过实验,所以他不知道,正所谓凡事都有个第一次,王诩将很荣幸地成为这第一只小白鼠。
“宽广的马勒戈壁,景色多壮丽,勇敢的朝尼族人民,歌颂着你……”
王诩的手机铃声在这时突然响起了,他解除了灵识聚身术,从怀里掏出手机,还朝丁耀挥了挥手:“不好意思,暂停一下,我接个电话。”
丁耀嘴角抽动着,这什么人那……那手机铃声是什么啊……
“喂!在战斗的时候你能不能认真一点!”
王诩依旧是一副没有紧张感的样子,不紧不慢地看着手机的来电显示,事实上,和他打到现在,丁耀的紧张感也渐渐变成了一种古怪的感觉,俗称叫蛋疼……
“喂?有话快说,我忙着呢。”他一边对手机说着,还毫不设防地转过了身,用一只手捂住另一边的耳朵,简直就像和朋友出去唱k的时候,在房间一角接电话的模样。
丁耀不能算是个好人,但也绝不是个小人,此刻他完全可以从王诩背后发动攻击,但看到这家伙吊儿郎当兼之目中无人的所为,丁耀愣是强忍住心头的怒火没有出手。
很快,丁耀就被王诩电话中的内容所吸引,因为这个电话的另一头,是他的女儿燕璃。
他的听觉比常人灵敏的多,电话里的内容听得一清二楚,而且越听越是心惊……
“你刚才为什么突然就走了?我还有话要跟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