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不认识他(3 / 4)

另一边,裴子淇与姐妹们喝酒聊天,女生聊天的内容不外乎几种:衣服、包包、化妆品、小鲜肉明星。

比如最近很火的混血小鲜肉威尔斯,威尔斯在女人心中,就像秦宝宝之于宅男。

从他加盟《我是歌星》到现在,已经有三期,收获大把大把迷妹,混血儿似乎有天然优势,远比纯种土著要帅气。唱歌又好听,高音飙的震撼人心,让妹子们喜欢的不要不要。

“我最喜欢威尔斯,怎么能这么帅,而且唱歌还好听。”说话的是打扮妖艳的陈清袁,性格很叛逆那个。

“我也喜欢他,李荣兴都没他帅。”波西米亚长裙的妹子也兴奋道。她叫葛庆。

“上一期节目,我去了现场,感觉威尔斯比电视上更有魅力,可惜没要到签名,他的团队不接受签名要求。”打扮良家的妹子叶柔,说话时眸子亮晶晶,笑容泛起。浑然忘了,凭她们家里的背景,一个电话就能让威尔斯什么的乖乖听话,别说签名,陪吃陪喝都没问题。

“其实唱歌吧,我是觉得秦宝宝的歌最好听。”裴子淇也发表意见。

陈清袁撇撇嘴:“我不喜欢她,前阵子她不是闹绯闻了吗,又是个富二代的金丝雀。”

两个女孩点点头,深有同感的样子。

裴子淇愣了愣,问道:“她不是呀,她的歌都是她弟弟写的,网上不是澄清了吗。”

三个女孩很懵逼的表情:“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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