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于砷自己的朋友也多,交心的就有叶开畅和谢彭越等人,那是从小就有的交情。
叶开畅和谢彭越从来不会和靳于砷比较所谓的家世出身。
他们能玩在一块儿,除了家族长辈间的关系,更多的是三观吻合。
好比开学前一天,他们一行人私人专机飞去京市看美国著名摇滚乐队HoyleBeck的演唱会,前前后后打点,花费下来不少于百万。
换成绝大多数大概无法理解,为了一场演唱会有必要吗?
可靳于砷懂,懂谢彭越和叶开畅对HoyleBeck的痴迷。所以即便他并非绝对的喜欢,也能理解并支持。
他们有经济,有能力,也有人脉,这样一场演唱会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
可换成普通工薪阶级的同龄人,根本无法理解的同时,只会觉得这一切太过奢靡。
今天这场所谓的篮球友谊赛,若非靳于砷答应参加,顾邢也不会过来。
这么些年,顾邢似乎总是想要和靳于砷一较高下,以此来证明就算他家里没有雄厚的背景和经济实力,可是在个人的能力上,他是不输给靳于砷的。
也的确,在很多时候,顾邢总能超过靳于砷。
好比今天这场篮球场,顾邢拼尽全力,最后以一分的优势战胜了靳于砷。
对此靳于砷倒是无所谓,他从来懒得和别人比什么。无论场上顾邢对他做什么挑衅的动作,他都懒得回应。
靳于砷一直觉得顾邢这人纯纯是心理有问题。后来一查,还真让自己猜对了。
顾邢父亲因为过失杀人坐牢(),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弃他而去(),于是他跟着奶奶生活在恒誉市被称为“贫民窟”的近郊。
近郊的建筑物老化,环境脏乱差,甚至还有人随地大小便。靳于砷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根本无法想象恒誉市居然还有这样的地方。
可即便是这样,靳于砷也没有看不起顾邢。
要论背景实力,或许整个恒誉市没有几个能比得上。可出了恒誉市呢?这个世界那么大,比他优秀的比他有背景实力的多得是。他要是一天天的和这个比,和那个比,可不得把自己累死,早点找口棺材把自己埋了吧。
*
那位叫顾邢的人来打招呼时,汤之念也很意外。
篮球场上的人已经散得差不多了,顾邢没换篮球服,身姿挺拔,很出挑的存在。
“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顾邢的笑意不算真诚。他的皮肤不白,寸头,长相比较阳刚。
汤之念觉得不太舒服,淡色回应:“你应该认错人了吧。”
她以前从没有来过恒誉市,就算这段时间真的和顾邢在某个地方相遇过,也不至于让他这样“念念不忘”。
顾邢扬扬眉:“或许是认错了吧,不过有机会还会再见的。我叫顾邢,你呢?”
“汤之念。”
一个名字而已,没什么好刻意隐瞒的。
“我记住了。汤之念。”顾邢一个字一个字轻喊她的名字,笑着和她道别,转身离开。
汤之念略带疑惑看着顾邢的背影,没道再见。
她只觉得顾邢这个人有点怪,但又没有深入接触,无法具体说明。
与顾邢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某人近乎咬牙切齿的励声:
“汤!之!念!”
靳于砷的脸臭死了,居高临下,冷冷瞧人。
汤之念习惯了他的趾高气昂,一脸平静走上前问:“怎么了?”
“说够了吗?”
汤之念一脸无辜眨眨眼。
“东西拿上。”靳于砷说完掉头就朝外走。
汤之念看了眼旁边长椅上的东西,回答:“好。”
靳于砷的东西全放在一个黑色的大牌手拎旅行包,包括他在打篮球前摘下来的手表。
他有收集手表的习惯,喜欢精密机械艺术。手表由上百个精细零件构成,坚硬的钢铁切割成小小机芯,比头发丝更细的游丝,戴手表就像是将机械之美凝结腕间方寸。
最近常戴的是一块是黑色的运动多功能机械表。
汤之念拿上东西之后远远跟在靳于砷的身后,走出体育馆,迎面有人和靳于砷打招呼,他点个头算是回应。
外头的天早黑了,来接靳于砷的车这次干脆停在校园主干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