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问题自己手下那来?
不要说自己回来挖墙脚,自己还没这么大的胆量。
购买的买家可是有钱人家公子,付3万的时候眼睛都不眨!
这说明什么?
这只能说明对方有的是钱,所以对方的身份肯定是自己惹不起的。
如果自己才把公司卖给他就去挖墙脚,那自己以后的日子能好过???
虽然美国表面上是法制社会,可是大家都知道,美国是有钱人说的算,有些人想搞死自己,简直轻而易举。
年轻人最在乎什么?不是钱,而是面子。
自己挖墙脚打他脸,不给面子,那就是活脱脱的找死。
人家公子哥敢拿3万出来买电影公司玩,就敢拿1万买自己的命。
自己还没活够,可不想死!
既然自己不想死,那开公司只能从新找人。
可是自己到哪里还能找到想要的手下?
要知道,自己开这一家电影公司,也是好不容易花了好几年时间才把人员配置磨合好的。
难道自己再花好几年再配置一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