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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姆斯虽不是歌星、影星,也不是什么娱乐大咖,但作为一手挖掘、培养出诸多著名的巨星和一线红星的音乐人,而且还创作了许多著名的歌曲,其名气隐隐比一些一线红星还大,在娱乐圈中,其人脉也极广,受许多人的崇敬。
因此,许多人一看到他,便认出了这个头发花白的老人。
此时听他说这是一首经典歌曲,这个歌手是个优秀的歌手,众人心中也极为赞同,他们本就认为这首歌很好,能令人不知不觉沉浸其中,有着一丝难以形容的高远意境,尽管说不上到底好在哪里,但无疑他们很喜欢这首歌,现在经威廉姆斯这么一说,他们更确定了心中的判断。
在那摇滚青年侮辱他的时候,众人虽然心中有些不舒服,但也并未参合进来。
这摇滚青年在这一带还是有一点名气的,反正这个人不好惹,惹上了就是一大堆麻烦。
况且,刚才唱歌的人是一个亚裔青年,为了一个亚裔青年而得罪本国的一个权势还不错的富家子。这无疑是一笔很不划算的买卖,所以大家虽心里不太舒服,隐隐有点为亚裔青年打抱不平的心思,但却始终没有付出实际行动。
威廉姆斯严肃地盯着摇滚青年:“年轻人,你知不知道你刚才侮辱了一首堪称经典的歌曲,还伤害了一个优秀的歌手!”
摇滚青年虽家世还不错,真要论家底,威廉姆斯远非他家里的对手,但威廉姆斯影响力极大,比起他家里还要大上数倍。并且他是搞音乐的。对威廉姆斯这样的资深音乐人有着先天的畏惧和崇敬,威廉姆斯一开口,他便不知如何反驳了,或许是没勇气反驳吧。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威廉姆斯先生怎么会来这里!”摇滚青年心里很不爽。但碍于威廉姆斯在此。只能忍气吞声。
刚才还嚣张不可一世的摇滚青年,此刻却如同霜打的茄子一般,耸拉着脑袋。任由威廉姆斯教训。
说了摇滚青年几句,威廉姆斯将目光转向了张益达,看着这稍显年轻但气质稳重的青年,他心中暗暗赞赏,毫不掩饰地赞扬道:“小伙子,刚才唱歌的人就是你吧?不错不错,你唱得非常不错!歌好,唱歌之人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