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你要起诉吗?(4 / 4)

利刃交锋 汪沐汐 4441 字 7个月前

唐卡手里拿着的笔都忘了,掉在地上的瞬间,发出清脆的声响。

韩延宇回过神,好看的侧脸微微转向唐卡:“让警察帮他签好字后,带好东西再走。”

说罢,他先起身,快步走出门去。

该问的都问了,该看的也看了,他心里也有了数。

张志远反应过来,对铁栏杆里面的警察挥挥手:“多谢。”之后便快步向韩延宇的方向追出去。

唐卡半晌才反应过来,整理好东西,刚想离开,想起刘春还没有签署的文件,奔过去,对里面的警察说道:“还请按照被害人,我是说嫌疑人的意愿,帮忙签署一下文件。”

刘春已经挣扎得没有力气,他“垂死”一般躺在地上。

警察放开了刘春,看一眼监控,之后脱下刘春脚上的拖鞋,拿出印泥:“刘春?对文件还有什么异议吗?”

刘春不语,似乎在发着呆,绝望的模样。

警察再问一句:“刘春,对文件内容还有什么异议吗?”

刘春默默地摇摇头,闭上眼睛。

他的脚趾,在警察的操作下,按上了印尼,红色的脚纹落在文件之上。

“还能这样?”唐卡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情况,她觉得有些惊讶。

里面的警察最后检查了文件是否有没有签署到位的漏洞,之后认真地将文件整理好,推到唐卡的面前,一脸严肃。

“新来的检察官助理吧?”

唐卡收好文件,笑着点点头:“以后多关照。”

警察却没有笑:“这种事常见,呆久了就知道了。“

“我不记得法则里有提到脚趾纹的规定。”

警察点头:“虽然法则里没有明确的脚趾纹规定,但脚趾趾纹也具有唯一性,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代替指纹。”

唐卡拿着文件出来的时候,远远地,看到韩延宇和张志远面对面站着,两人的脸色都不太好看,好像刚刚争吵过。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