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天蜗牛的后代(1 / 4)

蛮霸洪荒 高十翼 3183 字 5个月前

回到药园,陆小好顾不上疲惫,这么大头猪妖不抓紧收拾了,放到明天就变味了,这对缺衣少食的陆小好来说是绝对不允许的,凭借他多年的大荒生存经验,很老道地将那猪妖大块变小块,最后又细致地抹上盐,挂在茅庐边上的棚子下面等着风干。

按照以往的经验,这头猪妖够吃七八天。

吃的问题暂时解决了,陆小好才有心情再来照看药园的灵药,有几只灵虫朝着他叽叫了好大一会儿了,刚才忙着腌肉没工夫搭理它,直到这会儿才想起来。

顾不上疲惫,抓起药锄让那灵虫头前带路,兜兜转转,终于在一万零八号灵田停了下来。

“我要记得没错,这里面种的应该是灵藕吧,你叫个毛啊,你是怕它跑了还是怕它死了。”陆小好之所以如此不上心,是因为他觉得这玩意儿在水里生长,死上一株两株谁知道啊。

嘴上虽然骂骂咧咧的,但是手里还是不慢,进到灵田里陆小好被眼前的景象给惊呆了。

“莲菜呢?!哥的莲菜呢?!”

陆小好发愁的直报脑袋,灵虫似乎感应到了他的心情变化,轻轻地在他脚上蹭蹭,似乎在安慰他。

“灵虫,这是咋回事?”

可惜灵虫听不懂他在说啥。

“完犊子了,唉!看来我是不适合在这归元宗混啊,也罢,在这也是自己动手,如此去哪里还不一样。”

颓废地捡起刚才掉在地上的药锄就准备离开。

“小子,别开门!”刀无的声音陡然传出。

“怎么?”

“这里面有个好玩的玩意儿,对你很有好处。”

“什么东西?”

“有一个天蜗牛的后代,估计这满院子灵药就是被它吃掉了。”

“当真?”陆小好一听窃贼居然还在,立马来了精神,这必须得抓住,不然真不好交代,走可以,但是不能不明不白。

陆小好拿着药锄贼兮兮地往四周瞄,低声问刀无:“那东西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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