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辣,我喜欢。”混混们对梅发出奸笑。
约翰对光头视若无睹,询问道:“这个地方一直都是这么乱的?”
“不,这里又不是地狱厨房。”梅反驳一句。
约翰闻言看向那个按着自己肩膀的光头,认真道:“你听到了吧,这里不是地狱厨房。”
“你该庆幸这里不是,”光头凑近约翰的耳边,狞笑威胁道,“也许你把你的车子给我,我会让你完好地走出去。”
“好吧,”约翰立刻拿出车钥匙,对光头说道,“这样保证我们安全的话。”
光头嘴角露出笑容,正要接过。
就见约翰好像发现什么一样,惊喜道:“等等,你看我发现什么了。”
在光头不明所以的目光中,约翰从梅的衣服口袋里,拿出一根铅笔。
“梅,你可没告诉我,你带了这个东西。”
他有些责怪的语气让梅摸不着头脑,“这就是根铅笔。”
又不是什么武器。
“这可是根铅笔!”约翰强调说道。
拿起铅笔在手指间灵活转动,他转头若无其事地说道:“现在,你们最好交出身上的钱。”
这仿佛失了智一样的话,让这群底层混混都懵了。
几个菜啊,喝成这样?
天还没黑就开始做梦了?
光头气急而笑,“我看你是脑子病得不轻。”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约翰一脸认真地说,“我手里的这个东西,很危险。”
“法克!”光头扫了眼周围没有警察,就要上来教训约翰。
手中旋转的铅笔停下,约翰反握铅笔。
快到拖拽出一条残影,光头伸过来的手掌被洞穿,钉在那辆豪车的盖子上。
惨叫声来不及发出,约翰凑近过去,在光头耳边低语道;“你看,你和这辆车连在一起了。”
“疯子,你是疯子!”
光头大喊大叫,吸引所有人目光。
约翰扫过那些被这一幕惊呆的混混,他咧开嘴角,一点一点地抽出那钉入车盖的铅笔。
那划过手掌伤口挤压出来的血液,让光头再一次大叫着。
鲜血顺着黄色的车漆滑落,在那里留下触目惊心的痕迹。
混混也只是欺行霸市,哪里见过这真正的狠人。
几乎是连滚带爬地抛下自己好大哥逃跑。
梅和彼得都看呆了。
先前还人畜无害的男人,眨眼间变成偏执疯狂的疯子。
让人忍不住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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