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做什么?”
梅捂住彼得的眼睛。
那个店员不知道为什么,扔掉一把枪,开始在地上打滚。
这吓人的一幕,充满诡异。
“有一种叫做博格特的奇怪生物,它能够照射出人内心最恐惧之物。”
简单解释一下,就是幻术。
约翰眨一下眼睛,瞳孔里的黑色变回正常。
身为巫王,自然要有一些特殊手段。
这是从博格特身上学来的方法,作为审讯和惩罚非常有用。
巫师在某一段时间,可是被称为邪恶。
那个店员逐渐没有动静,约翰拿起炸鸡咬一口。
他点点头,像个美食家那样评价道:“身为一个炸弹客,火候把握得恰到好处。”
梅甚至搞不明白,约翰到底是个什么人,他怎么可以吃得下去?
在梅的眼里,眼前的人神秘无比。
梅不确定问道:“他死了?”
“没有,在极度恐惧中晕过去了。”
约翰一手拿着鸡腿,用带着诱惑的口吻,说道:“那一百万现在变成无主的了,你有没有想法?”
他习惯性地用金钱作为诱饵,来考验人。
一百万?
梅这才想起来,自己屁股下还有着一百万。
以家里现在的财政情况,一百万能够让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
可梅没有心动,而是理所应当道:“我们要让警察把他抓起来。”
“我发现你真是一个善良的人。”手里的鸡腿放下,约翰笑道,“那就填饱肚子,准备前往下一站了。”
“我想小彼得也饿了。”
彼得目光已经被炸鸡吸引,梅也只好让他敞开肚子。
吃炸鸡时,他们聊起地狱厨房。
现在的梅就相当于约翰在纽约的向导。
让这个十年没有接触过麻瓜世界的人快速了解这里。
店员提到的地狱厨房,是整个纽约最混乱的地方。
连警察也不会在天黑后前往地狱厨房。
那里是坏蛋、瘾君子、帮派的天堂。
各种犯罪都可以在那里出现。
在最繁华的纽约,有着最不堪的地狱厨房。
这些反差,也是构成纽约多元化的一部分。
店员说的西蒙,梅想了想,好像听到过这个名字。
“那是个不好惹的人,反正我是这样听说的。”梅又不是帮派分子,更不是地狱厨房的人。
她家在皇后区,与那个地方远的不是一星半点。
约翰也点点头,他基本咬一口鸡腿后就没有继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