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头胖子翻了个白眼,懒懒的望了林逍一眼,一点儿都没为林逍那丝毫没有变化的年轻面孔而感到吃惊。他怪笑道:“老婆带了儿子在逛商场,我难得忙里偷闲跑来这里喝点酒。唔,为了不教坏我的儿子,我都不能在他们面前喝酒,更不能在他们面前骂粗话~你知道么,我已经有一年零三个月没有骂过一句粗口了!自从上次兄弟们聚会后,已经没有骂过粗话了!”
“干!”林逍只能朝光头胖子比划了一个大拇指,赞叹道:“我佩服你,谁能让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哪?”
光头胖子沉默良久,突然仰天长叹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胖子默然,林逍也一阵默然。过了许久,光头胖子才叹息道:“当年我命中当有一劫,好端端的某日发疯拉人出门喝茶,却不幸碰到命中的魔星,直直的让我一头栽进了泥潭再也拔不出脚来。呼,那一段时间哪,我一个月就守了四十斤,嘿嘿,死缠烂打,发挥我不怕牺牲的艰苦奋斗的大无畏精神,这才追上了那小妞成了我老婆,嘿嘿。”
“恭喜,恭喜!”林逍心中泛起了一丝喜意,由衷却是语气有点干巴巴的朝胖子举起了酒杯。
“同喜,同喜!有恒心者,事竟成!嘿嘿,追上了老婆,却也让我戒烟戒酒戒粗口,洗心革面,真正成了五好男人了。”胖子举起了酒杯和林逍碰了碰,猛的灌了一大口啤酒,却是很久没有喝得这么快了,啤酒沫呛入了气管,胖子剧烈的咳嗽起来,慢慢的将酒杯放在了身边的长椅上,看样子是不准备继续喝下去了。
‘有恒心者,事竟成’!林逍为胖子的这句话所打动,心中却又有了其他的心思。胖子原本是多么桀骜不驯的人物,他身边的那一伙朋友,又都是一群多么横冲直撞有如野猪群的货色?而如今胖子却有如秦淮河上从良的姑娘,洗净了铅华,露出了原本的面目,斯斯文文、干干净净、温温柔柔的做起了居家的男人。这种变化,饶是以林逍如今的神通变化,也觉得不可思议至极。
“刀子他们呢?”林逍突然问胖子。
“哦,都有孩子了,都在居家过日子了。”胖子犹豫了一阵,终于还是端起酒杯,和林逍轻轻的碰了一下,又灌了一大口啤酒。他淡淡的说道:“年少轻狂,风花雪月,却是经不得久的。我们大老爷们到了最后,总是要找个女人过日子的。如今我们一年聚个一次,大家凑在一起热乎热乎,也就这样了。嗯,我有多久没喝醉过,有多久没酒后滋事过了?”
又是长久的沉默。林逍终于又想起了当年的事情,他轻轻的问道:“那么,你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想不想有点变化?”
歪着脑袋看了林逍一阵,胖子用力的摇了摇头:“我是一个小富则安的人,胸无大志,嘿嘿,手上的钱够花,不受风吹雨打就心满意足了。我,不求什么变化。你和白家的那位公子哥厮混了这么些年,做了些什么事情?”胖子突然激动起来:“最近就缺少素材呢,想要写本新书,但是没什么好的题材,你给我忽悠几句,你最近这几年,干了些什么事情?”
“呃!”林逍无奈的看着胖子,最终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将他最近十年来的事情抹了过去:“嗯,无非是,混日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