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不干活,也不用写字的。浑身上下的皮肉,只管嫩的白的给人养着。给陈清煜写信的那段时间,她的手指上还有很薄很淡的茧,现在已经全消了,十根指头又长又直,指甲薄,却把底下的血色透出来。
平儿看她的手,感觉她有点过分的瘦,但看见她指甲底下有血色,反而有些安心了。这样细瘦的手盖着她的,居然一点也不冷,反而是肩上垂下来的兔毛披风,正挨着平儿的袖子。
平儿心里一跳一跳,问:“公主要做什么。”
陈嘉沐抬起手。
她一手把铜镜翻过来,一手去镜子的背面抠。竟自那镜子背后抽出一把很短的锋利匕首。
平儿甚至都来不及阻止她。陈嘉沐飞快地抹了刀刃,往自己身体里扎。
“公主!”
陈嘉沐眨眨眼:“没事的,我试过很多次了。”
她把刀抽出来,递给平儿:“来,你来试试看。”
平儿连忙拒绝道:“不要,公主,奴婢帮您把它收好……”
却见刚才还笑着的人脸色已经冷得结了冰。
她的声音也是凉飕飕的,一步跨到平儿身边,手掌里托着那小小的匕首,冷声道:“我说,你来试试看。”
平儿只得接过了。
她紧闭着眼睛,紧握着匕首,心里很想尖叫。她手抖得太厉害,于是匕首再怎么向前,也只是走出去折线。折过了陈嘉沐的斗篷,折过了陈嘉沐的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