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杯子,他长长“啊”了一声,感慨自己得救了。
“从前在汪江千里追悍匪,也没今回这么累啊。”
这回不仅是体力透支,心也很累啊,真正的身心俱疲。
“复仇从来不易。”翁甦抓起筷子,恶狠狠戳烂一大块肥肉,把它丢进嘴里,再配合着酒水冲下去。
这种肥甘,这种厚味,他是百吃不腻啊。“希望复仇成功后,我们还有命出来。”
世间美好,他还想多吃几块红烧肉。
“咱后头怎么做?”翁星开啃鸭腿,说话含含糊糊。
“咱进城这一路,有多少权贵跟咱们同行,也是外地来的?”
翁星还真数过:“好像有七八支队伍?他们车厢上都绘着族徽,很好认。”
“他们既然来了,多半会去拜访齐云嵊。”翁甦这一路都在认真思考,“齐府最近很热闹啊。”
“啊,对。然后呢?”
“热闹的地方人就多。人多的地方,就……”
“就?”鸭腿真好吃,不柴不硬,酱得刚刚好啊。
“就容易生乱!”翁甦瞪了弟弟一眼,“事关重大,你多上心点儿,咱好好商量行不行?”
“我、我笨嘛。”翁星赧然一笑,“咱三兄弟当中,屠大哥最聪明,你其次,我不行!”
现在“屠大哥”已经死了,所以动脑的任务就落在了翁甦身上。
他叹了口气,屠大哥这么一走,自己兄弟二人的行动就处处不顺哪。他瞅着弟弟:“屠大哥总说你有福气,我咋没瞧出来?”
翁星只是嘿嘿笑。他怎么知道?
“齐府要是样样都按步就班,我们可没有机会。所以,第一步要让它乱起来!”
翁星眨眨眼:“等下,咱们怎么混进齐府?你在小桃山没有人脉吧?”
“没有,但是我有别的办法!”翁甦神秘一笑,“齐府后面半个月都要大宴宾客,你知道像他像这样的高门大户,得找多少人来干活儿吗?”
“不知道……”翁星本来要惯性地说不知,话都出口突然想起,“哦是了,咱十四五岁时,去朱家庄当过短工咧!朱家摆喜酒来了三百宾客,他们人手不够,又雇了四十人哩!”
“朱家什么档次,能跟齐府相比吗?档次越高,要雇的人就越多!”翁甦掰着指头算数儿,“咱就算齐府一晚上要接待贵宾五十人——这是往少了算——他们带来的侍卫、奴婢至少得有三四百人。这么持续半个月,你说他们总共接待多少人?”
翁星脱口而出:“六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