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公子又是在哪里邂逅了这位楚楚动人、惹人怜爱的女子?
大家要知道,这个时候的大宋朝,性取向还是很正常的,纯爷们、铁血真汉子什么的在这里绝没有市场,大众情人仍然是那种我见尤怜的小美人儿,因此,这首诗里所描述的颦儿,让不少人怦然心动。
沈公子好艳福啊!只是不知他的言辞是否有些夸张?
起了这个念头,争议的焦点又转到了颦儿身上,这个叫颦儿的美人儿,是否确有其人,沈公子据说与蓁蓁有染,都没见他为蓁蓁作一首诗词,为何见了这颦儿,反而将颦儿化作了天仙,落在笔下。
这种八卦,非但是文人之间泛起争论,就是那些寻常的贩夫走卒,也津津乐道极了;诗词他们不懂,但是美女却是所有人都可以参与讨论的,只一天的时间,这个颦儿,便藏入许多人的记忆之中,反倒将近来花魁大赛参赛的各家名妓一时忘了。
所谓潮流,其实就是如此,有心人推波助澜,街头巷尾议论纷纷,你若是不识趣,在大家口沫星子满天飞的谈论颦儿时,大呼一声烟雨楼的春娘也很美艳,只怕非得被人青眼相看,然后被人淬一口吐沫,很是高雅地骂一句:‘俗不可耐’。
炭盆里火光跃跃,将铜盆儿炙的通红,天气已经转冷了不少,就是穿着冬衣,靠着炭盆儿也多了几分彻骨的寒意。
汴京的寒冬有一种干燥的寒气,沈傲有点不太习惯。
他盘膝坐在火盆旁,随手捡起几本书百无聊赖地看着,而这期间,每隔一段时间,就有邃雅山房的小厮出去打探消息再回来向沈傲汇报,现在沈傲已经可以确认,他的炒作第一步总算是成功了。
沈傲将手中的书重重放下,坐在一边昏昏欲睡的周恒惺忪地抬眼,看到沈傲胜券在握的样子,望了望窗外的天色,道:“表哥,到了什么时辰?”
沈傲道:“快到正午了。”
周恒伸了个懒腰,抱怨道:“大半夜的叫我去买布料,害得我跑了七八家店,不知拍了多少门,累死了,诗册卖出去了吗?表哥的计划如何?”
沈傲呵呵笑着抿嘴不语;第一步已经成功,第二个大杀器该放出来了,不过,这大杀器太凶残,不知效果如何?
恰巧吴三儿端着几样小菜进来,笑着道:“正午了,吃点饭菜吧。沈大哥,你吩咐的事我已经都预备好了,什么时候可以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