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章:太后的怒火
周恒是在傍晚时分才回来的,他的脸上带着些许的疲倦,步伐沉重,可是精神倒是不错,兴致盎然地到了书房,沈傲正挑灯抄录《乐经》,见是周恒进来,便吁了口气,将笔放入笔筒,任桌上的行书自干。
“表哥,东西拿来了。”周恒拿出一张拮据,交到沈傲手上。
二十五万贯一文不少,落款自然是那郑公子郑爽。
周恒就是委托卖鸡的人,决胜坊不过是帮忙出售而已。谁也不会带着二十五万贯的钱出门,郑爽再如何招摇,也不可能随身带着一箱的钱引。更何况二十五万贯筹措起来至少也需要一两天功夫,尤其是对做买卖的人家,不管他的生意多大,如何富有,反而手上的余钱不多。只有乡下的土财主才会存着一坛坛罐罐的银子和钱引放在床头上。
所以郑爽要把鸡抱走,当然要留下借据,这借据自然也落入到周恒手里。
周恒呵呵笑道:“一只鸡二十五万贯,这买卖当真值得,我还当只能卖个几百贯呢。”
沈傲摇头道:“这只鸡对那些纨绔公子来说,最多价值五千贯。不过对郑爽来说,他买的不止是鸡,更是他的威风和脸面,郑家是皇亲国戚又是江北首富,他的脸面,二十五万也差不多了。”
周恒身为祈国公府的少爷也不禁咂舌,二十五万贯买张脸,在他看来就像做梦一样。
“表哥,下一步怎么办?”
沈傲将《乐经》塞回书柜上去,道:“郑家未必能拿出这么一大笔钱来,就算是有,也不可能让郑爽这样胡闹。你看,这借据上写着三日之内将钱送来,三天……哼!”沈傲冷笑一声,冷若寒霜地道:“他郑爽要是拿不出这笔钱,本王就要亲自上门讨债了。”
周正眼眸一亮,道:“让郑家丢一次脸?”
沈傲摇头道:“丢脸是其次,重要的是打他的脸,惹到你表哥头上,还想自在逍遥?等着瞧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