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4月15日,国家发出了通知,恢复某段时期之前定下的稿费标准,原创基本稿酬定为2-7元/千字,翻译稿酬为1-5元/千字。
这条消息在人民日报的一处角落板块里,并不算是任何正式的法规或者文件,只能说是一条新闻通知。
但是对于李长河来说,已经足够了!
有了这个通知,起码他的文字就能换钱了。
回到了书房里,李长河从自己打的桌子上翻出来了一篇稿子。
这是他这段时间写的一部短篇小说《一个知青的死亡》。
故事内核参考了《牧马人》,《伤痕》以及前身的履历,以一个知青下乡的心态转变为主,玩了次大融合。
不过,跟那些伤痕文学不同的是,李长河在故事结尾增加了一些别样的对话,心灵鸡汤式的问答。
毕竟他并不喜欢那种满是抱怨或者刻意描述伤痛的写法,读者需要释放情绪,但是不需要在情绪中走不出来。
再说,他可是爽文作者,哪能一虐到底呢。
拿着这一沓稿子,李长河站在桌子前思索了一番。
其实真到了投稿的这一刻,他还是有些顾虑的。
时间线毕竟还是早了些,虽然只是提前了几个月,但是李长河估计,自己这篇稿子大概率还是会引起极大的争论的。
其实争论倒是没什么,但是要是有人再借机给他整点别的,那就恶心了!
“靠,干了!”
“刘新武的《班主任》发表了都没啥事,我这不过早几个月,应该更问题不大。”
再说前世全职写网文带给他的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不看评论。
爱骂不骂,他又不玻璃心,抗压能力max!
更何况,挨骂能比得过受穷吗?
他又没什么文学梦,给自己的定位就是商业化写手而已,没有心灵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