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过了他递过来的吉他,雷朋在沙发上坐下,笑道:“我给你们来一曲我最喜欢的加州旅馆吧。”
厨房里忙活的莎莎也顾不上备菜了,站在了厨房门口。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雷朋只弹了一段前奏,就略过两分钟的前奏,直接进入主歌。
他的弹奏技巧娴熟,朴实无华,但是大巧若拙。
等他开口,大为立即开口跪,双手合十拜伏。
雷朋的嗓音音色很好,沧桑中略带沙哑,音质醇厚,音色丰富,让人回味悠久。
由于自小学习,他在换气,真假声转换方面,也非常厉害。
但是他也有一个最大的缺陷,那就是高音不足。
他很喜欢摇滚,可是最少有一半的摇滚歌曲,他唱不起来,除非降调。
前世由于抽烟太多,四十岁就唱不出声了,最后变成了罗大佑一样的哑葫芦嗓音。
曾经他想过去做手术,可是做了声带手术,会影响他的音色,他就没有做手术。
反正又不靠唱歌讨生活……
几个人里面,只有莎莎听过他唱歌,也很喜欢听他唱歌。
水灵和大为第一次听,惊艳无比,变成了迷弟迷妹。
一曲唱完,大为夸道:“有时间带你去摇滚圈踢馆,让他们那帮不知天高地厚的人见识一下什么样的才是牛笔。”
雷朋笑道:“我们又不靠这个生活,就别去抢人家饭碗了。”
他哈哈一笑,扭头问莎莎:“需要帮忙吗?”
莎莎笑道:“不用,吃火锅,料已经调好了,菜和肉也都差不多了。水灵,摆桌子,准备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