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便是妖都影居新园开园的日子。
为了表现我花花公子的一面,我特意着了一身淡粉色的丝袍,衣襟是淡绿色的,将冠换成金上镶宝石的金丝冠,然后再配上手中的游龙,脚下八仙靴,端的是面如冠玉,一表人才,却又带着些玩世不恭的浪荡,管教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妖精见了见了自惭形秽,汉子见了眼睛也发直。
望着镜中那个不像是我的人儿,我迟疑道:“汉子也眼睛发直?白圭,你确定这一身偏中性的打扮好么?”
白圭将脸伸过来瞅了瞅镜子中的那个人,道:“嗨,汉子眼睛发直那才说明这路线走对了。男女通吃的那才叫花花公子,说不定汉子眼睛发直那是羡慕妒忌导致的仇恨引起的呢?今天可是妖都的花花公子们聚会的日子,你不打扮的出众一些,怎么配得上‘花花公子’这个名字?”
可是……
我刚想喘息一下,他又道:“我原想你可以穿一身青衫去,手拿游龙,脚踩八仙靴,面如冠玉,玉树临风,精神小伙一个,但是后来觉得如果你打扮得过于帅了,没得让场面上的头牌们将你给记到心里,日日想念,那可不就多了许多非风流债,那可不就麻烦了?所以我这才改了原来的计划,给你置办了这一身稍稍偏于中性的衣裳。这样不但不会让你过于出众以致让人惦念着,还能让你花花公子的本质暴露无遗,还对得起你花妖世子的身份,让人不敢小觑了你,一举数得,不是么?”
“再说了,你虽没有明说,但是你刚开始让良牙给你订角落里的位子,不也是不想让人注意到你的存在么?嘿,说起来良牙这小子倒是还挺会办事,给你买的位子是头排第四个位置,既不掉价,也不是很出众,完全可以近距离看热闹,这狗子脑瓜挺好使!”
良牙听了,赶忙在一边作揖对白圭道:“多谢公子夸奖。”
我笑道:“还是你老白是我肚子里的蛔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