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客杂志社的规模很大,高楼耸立,工作人员有着好几十个。经理,编辑,记者,广告发行人员等等。
杂志社的人看到格林,还以为他是读者之类的。
“先生,这里不能随意进入。您是要找人吗?”
此时的格林还穿着西雅图学校的校服。
“投稿。”
格林把手稿给了过去。
工作人员把稿件看了下,并没有表现的像他同学那般的激动。
“非常棒的小说,我需要给经理看一下。”
“当然可以。”
一个电话打了过去。
虽然是七十年代,美利坚的发展已经非常好了。
带着格林到了经理的办公室。
“先生,我看了你的小说,我们的杂志非常愿意刊载您的小说。价格五百美元,可以的话现在就能够签合同。”
格林摆摆手,“是说这里一万多字总共就是五百美元吗?不行,太低了。一千个词一百美元这是我的最低价格。”
他了解过,最厉害的那一批作家,像海明威,人两千字就能卖上三万美元,也不能差的太离谱了。当然更多的自由职业者是一毛钱都没得赚。
五百美元,差不多是现在的工人近一个月的工资。
经理思索了好一会儿,他能看出这篇小说的商业性质,全新的题材,从未见过的风格,凭借着创新,要下这样的稿费并不过分。
“好吧,我同意了。但是有个要求,这并不是完整的一部小说,还有后面的内容,你都需要提供给我们这里。”
“当然,只要价格合适。今天的决定你不会后悔的。”
双方很快的签好了合同,手握一千三百美元的巨款,格林现在的心情有些激动。总算是不用再为钱的事情烦扰了。
现在是中午的时间,随便吃了点东西,接着回学校上课去。
上课的气氛不错,比较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