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八章 劳动保障法(3 / 4)

最后算下来,其实官方工业机构、官办企业联手,一起持有了李氏制铁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份,只不过分散到了几十家机构或企业手里,外人感受并不明显而已,平日里官办资本也不太干涉企业的经营,而是继续由佛山李氏家族掌控该企业。

但是在有必要的时候,官方是能够对该企业进行控股并决定重大策略的。

类似的情况其实也不少。

在大楚帝国里做生意,规模一般般的话没什么。

但是你想要把企业继续往上做大做强,而且还影响力重大的话,嗯,比如想要做到类似李氏制铁,苏秦纺织,宋氏玻璃公司这种程度的话,没有来自官方资本的扶持是很难做到的。

倒也不是什么行政干涉之类的,大楚帝国老早就不玩行政干涉商业了。

纯粹是市场行为!

因为官方资本也是资本,官方资本也逐利……资本看见你赚钱了自然也想要上来分一杯羹。

你不愿意接受官方资本的投资或合作之类的也行,官方资本也不会逼你,甚至都不太在乎,但是人家转身就去投资你的竞争对手去了……

在大楚帝国里,最大的资本家其实就是工业部、财务部,然后是皇室资产管理科、各省工业厅,再有就是各府工业处,各县工业科。

这些才是大资本家,一个个手握巨资不说,而且掌控着大量的企业,控制各行各业的命脉。

民间里所谓的资本家和这些官方资本比起来,那就是渣渣。

而一系列的劳动保障法,也是最先从各官办企业里施行,当然也少不了官方行政机构。

至于民间企业,暂时会给他们一个缓冲时间,等到承顺三十年六月一日的时候再执行。

同时执行后,依旧会给企业一个半年的适应时间。

真正严格执行的话,则会使承顺三十一年一月一日起。

说白了,官办企业先行打样,民办企业然后看情况逐步跟进,一年后则是全面推行。

不过就算等到一面全年推行后,罗志学估计覆盖率也会比较有限,那些大企业自然是会遵守法律法规的,但是一些中小企业,尤其是一些微型企业,小作坊,小店铺之类的商业机构,估计是很难全面推行的。

一方面是企业负责人不想承担更多的人力成本,一方面也是因为劳动者自身缺乏法律知识,三者,就算是劳动者知道了有这么一个劳动保障法,但是因为维权成本高等因素也会忍受。

因此虽然制定的劳动保障法已经算是比较完善,但实际上想要全面推广还是非常困难的,短期内别指望,甚至十年二十年后想要让每一个劳动者都获得全面的劳动保障也非常困难。

对此罗志学很清楚。

但是即便如此还是要去做,事情嘛,一步一步去做,一件一件的解决。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