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卖身契?夫纲与女则!(2 / 4)

御史大官人 水里捞鱼 3575 字 5个月前

契书上的条文,尽是对徐安的制约,反观苏家一方却毫无掣肘。

换言之,此书已然超出不平等条约的范畴,乃是对徐安单方面的侮辱和压制。

苏清影见他一脸怒色,似有所料,轻笑道:“是的。签了此约,不论之前你是去林县风流快活也好,涉及御史案也罢。我苏家都可既往不咎,你仍是我苏府的赘婿,婚约照旧。但...你得改姓苏,并至此辞官在家,安心学习女则和夫纲!”

说着,她指了指长桌上的那一堆文书。

而这些厚厚的一大摞册子,就正是户部与翰林院联合刊印的,用以规范男女行为准则的文书:《女则》与《夫纲》。

《女则》,顾名思义,就是教人怎样成为淑女,如何恪守妇道的书籍。

《夫纲》亦同,区别只在于针对的是男子。

这两本书籍虽不是什么正规的法律文书,但在大乾朝臣民心目中的分量极高,几乎上过学堂的人都有读过。

而徐安身为男子,本来只用熟读《夫纲》,且并非强制性的。

此时,苏清影却连《女则》也摆了出来,无形中似在暗示:入赘我苏家为婿,女主外男主内,你非但要学习如何成为一个好夫君,而且连女子准则你也得遵守!

还要辞官在家做全职奶爸!

毫无尊严不说,更想将徐安当成软饭男来“养”。

这让人如何受得了?

徐安顿时大怒,道:“荒唐!苏清影,你莫要欺人太甚。我徐家如今虽势弱,仅余我一人,但也断不能任你欺辱。此据,我决计不签!”

苏清影也是脸色一冷,道:“我如何欺人太甚了?你自己看看婚书!当年我们两家祖父签订婚书时已有明言,若有朝一日徐家没落,配不上我苏家,你亦当入我苏府为赘婿!”

徐安瞟了那婚书一眼,却道:“言虽如此,但婚书里可没说要让我改姓,也没说我要学习《女则》,更没说婚后子女不入我徐氏族谱!”

听此,苏清影微微愕然,想了想后,道:“行!你说的倒也是事实,暂且不签也可以!但你仍需辞官,跟我回扬州!往后一切,都得听从我苏家安排,不得忤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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