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当他姐姐还差不多,当他夫人?
哎呀!羞死我也!
哪怕别人不说,自己貌似也接受不了。
霓凰你真不要脸,竟然想老牛吃嫩草!
霓凰你个嫂娘们,竟然图谋自己的救命恩人!
可是,可是……
三十年了!
自己从来没有心动过,
从来没有湿润过,
要是自己再年轻十岁就好了,自己一定会奋不顾身地冲上去,直接抓住他,问他愿不愿意,跟自己举案齐眉。
若是他不同意,也没关系,自己必定会一拳头把他打昏,然后抗回家里,狠狠正法!
把他狠狠打到有气无力,看他哪里还有火气用来倔强。
俗话说,日久生情。所以用不了多久,他必定会臣服,温顺,跟自己真正的妇唱夫遂……
“咦?丁小哥人呢?”
一直火烧着脸,紧绷着腿,胡思乱想的霓凰,想着想着,忽然用眼角的余光发现,刚才还在身边的丁冬,竟然失踪了。
连忙四下寻找,这才发现,原来不知何时,有人找来了一匹高大的骏马,簇拥着将丁冬扶了上去。
披红戴花,打扮得跟个新郎官似的,又像中了状元,前呼后拥,热闹非凡地入城游街去了。
这番热闹,这番荣耀,跟自己所谓的州府天骄比,简直如皓月之于流星。人家是万家生佛的大英雄,自己呢,快要半老徐娘的老姑娘。
霓凰,突然感觉有点自惭形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