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奇遵循古礼。
他先去找了一个人,香港新历声唱片的老板朱本延女士。朱本延是港商,但与大陆关系密切,历史上就是她劝说费祥来大陆发展。
香港有不少这样的小商人,貌似做生意,实际干着很多事情。
朱本延热情招待了陈奇,他开门见山:“我不能与台湾直接通讯,想拜托您递个话。”
“给谁递话?”
“综一唱片,我想翻唱他们十几首歌,谈谈版权的事。”
朱本延神色古怪,大陆翻唱要个屁的版权,但她没多问,只道:“好,我帮你联络一下。”
…………
大陆叫走穴,台湾叫秀场。
80年代,台湾秀场文化盛行,身价最高的不是邓丽君,不是刘文正,而是一个叫高凌峰的家伙。
当时大家都在台上安安静静的唱歌,只有他穿着花花绿绿的演出服,戴着墨镜,又蹦又跳,歌曲也是动感十足,极受欢迎。
被新闻局以“有伤风化”禁了。
81年解禁,名气愈发高涨,代表作《冬天里的一把火》《燃烧吧,火鸟》,他还追过邓丽君。
去年,台北宝马歌厅以一天24万新台币的天价请他表演,结果他收完钱,没唱够天数就跑了。宝马歌厅背后是竹联帮的大哥,在台北封杀他。
高凌峰只得跑到高雄,结果故技重施,拿了钱不干活。
高雄的大哥显然比台北的暴躁,直接派人枪杀他,射穿了一条大腿,侥幸不死,之后他买枪自保又被查,被关了三个月,轰动全台。
在90年代开夜总会,还被陈水扁扫荡了,陈水扁当时是台北市长,扫黄打非攒政绩呢。
总之,这是个社会人,德艺双馨的老流氓了。
台北,早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