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出来,你这干妈当得挺称职的。”顾画摸着孩子的小手,眉眼弯成甜甜的弧度。
可见,她此刻心情灿烂。
“我头一次给人当干妈,自然要考虑得多一些。”温漫初边回答顾画,还边逗弄孩子,“你看他笑得多开心,肯定是喜欢我的礼物。”
孩子是男孩,眼睛如同葡萄一般,黑亮黑亮的,十分灵性。
她一逗他,他就笑。
平日里,他很少哭,鲜少闹腾。
是个乖乖巧巧、又相当好带的孩子。
“你都给他送金镯子了,他当然不会不喜欢啦。”金镯子是稀罕物,并不便宜,顾画知道温漫初这是下了血本。
“既然喜欢,那下次我还送。”反正不差钱,礼物也并非在于贵重,而是在于她的心意,也在于孩子喜欢。
温漫初看着小孩子清澈的眼神,感觉自己的心都被净化了。
顾画也不拦她。
表达喜欢的方式有很多种,送礼物也是其中一种。
四人在病房里其乐融融,满是温馨。
反观另一边。
简陋又阴暗的出租房。
该出租房不是高楼层,地处一楼,光线不好。
随着锅碗瓢盘的响起,伴有孩子吵闹的哭声,以及楼道滔滔不绝的争执,在逼仄的空间里显得异常清晰。
宋知礼洗完碗,走出厨房。
老旧的电视机在客厅里播放新闻。
他坐在轮椅上哄了哄婴儿车里一直哭个不停的孩子,却怎么也哄不好。
慢慢地,宋知礼没了好脾气。
他邋遢的面容上,满是不耐烦的神情。
正在这时,电视里晃过顾画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