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有一句老话,父债子还吗?
大概也就只有户口本上,人都全死光光了,也就真的成了人死债消。
还记得。
父亲淹死后,还没过两天,刚下葬,得知母亲已经带着妹妹跑了,当天夜里家里就被砸了个稀巴烂,就连母亲临走前,唯一留给自己的十块钱,也被抢走了,家里面大大小小的摆设,要么被砸烂,要么就是被拿走了,连米缸里面的糠都不放过,更别说是一粒米。
自己当时活不下去。
还真是拜了这些讨债鬼的赶尽杀绝所赐。
不然,一个13岁的半大小伙子,大不了也就辍学嘛,有家里面的几亩地,应当也饿不死人。
母亲,自己应该,或许,大概,是不恨她的吧?
但是想要说爱,也实在是难以爱的起来。
她没有错。
自己也没有错。
错的是那个时代,是烂赌鬼,烂酒鬼父亲,陆二撇子。
大人的恩怨,为人子女,陆阳已经没有办法去深究。
但是母亲的遗弃,也是事实,自己不去找她,即是成全自己,也是成全她,给她一个与过去完全割裂的机会,都已经有了各自的新生活,又何必非得要强行捆绑,再来徒增一次彼此间的烦恼呢?
当时陆阳就是这么想的。
而且恰恰那个时候,也正是他与殷明珠相处的最融洽,彼此之间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能够开心一整天。
那个十五六岁,天真烂漫,花儿一样的年龄,还不知该去如何思考未来。
可能大概,当年的拒绝,也应该有一些这方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