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父慈子孝【求追定】(1 / 4)

“这位同志,按照另一位同志提供的资料证明,我们已经可以确定,这辆大货车属于公家的国有资产,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若你们未能对此做出积极赔偿,并征得另一方谅解,我们将对你们采取刑拘,并以故意罪与寻罪合并立案,向法院提起起诉。”

车站派出所。

这起案件上报以后,已经由所长亲自负责。

陆阳这边,拍出来的是昭县国有煤矿开具的车辆所属权证明,通行证明,挂靠委托证明。

陆鸣父子这边,中年人第一时间经历起出了慌乱以后,拿出腰间的大哥大,给县里打去电话求助。

而后车站派出所这边,也接到了邵县国有百货商场,邵县招商科,邵县分管经济的副县长办公室秘书……

分别从多个渠道打来对此事保持关切的电话。

看似有点疾病乱投医。

但是从这些电话的分量能够看得出来。

陆鸣还真没吹牛:家父跺跺脚,在邵县都能威震一方。

可惜啊!

这里不是邵县。

这里是邵县的上级管辖单位,辖区内的派出所。

这些电话里的人物,最多也就只能表明态度,以示对此事的关切,手还伸不了这么长。

可是即使如此,也还是这边事态的发展,产生点稍稍的影响。

比如所长接到电话以后,表示此案自己会亲自来负责。

又对双方都公开明示,最好双方能够坐下来谈谈,争取将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免伤兄弟单位的和气。

不然的话。

上面这些话,也是所长对陆鸣两父子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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