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谁?”亚瑟搓着下巴狐疑地看着下方的战场,那些挥着大棒的野蛮人,可没有一个看上去是在指挥的。
可是这些野人竟然也和表现的不逊色于经过战阵大师奥伊斯,训练过的这些幼魔的表现,进退有度进攻有序,远比那些混乱作一团的兽人,出色得多。
数据眼打开,从里到外这么来回扫描了几遍,结果很正常,这些野蛮人的智商几乎都只是d-,也就个别有几个d级的,幼魔怎么说好歹还有d+级的智慧,完全符合亚瑟在书中读到的描述。
不对啊,如果不在附近怎么指挥呢?难不成!
亚瑟看到在战阵中间的奥伊斯,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拍脑袋,自己真糊涂啊,谁说指挥就一定要在中间的!
抬起头,数据眼扫描向一望无际的天空,蓝天白云与雪地交相辉映,映衬出一副阳春白雪的美妙景色。
可是亚瑟可没有心情关心这些,数据眼一排排,如同扫描般横向扫视,愣是把天空当成显示器,非得把所有的像素全都给扫描上了一遍不可!
“果然藏在天上,没想到竟然还有龙族搀合在里面,不过这些这头龙族难道是傻了么,没事跑出来抢这些穷得都快当裤子的兽人干嘛?”
野人,好吧还是叫他们野蛮人吧,这个种族是很悲催的,智商低就是容易被别人忽悠,千百年来不知道被其他智慧种族忽悠了多少次,最艰苦的地方有他们,最危险的地方还有他们,要不是靠着那一副好身体,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堪比哥布林还惨的人生中存活下来。
被骗了这么久,野蛮人也学聪明了,惹不起我们还躲不起么?几乎所有的野蛮人族群全都躲进了正常智慧生命不会去到的地方。万仞深山,毒气沼泽,绝命沙漠,反正只要没有智慧生命来算计他们,哪怕条件艰苦点,也能活得非常开心。
这也算是智商低的好处之一,不会勾心斗角平白多了那么多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