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翊钧看完卷宗后,就把赵贞吉叫了去,让他好好安排一下,把这件案子作为都察院分立为监察司法机构后,第一个典型案例。
于是有了今天这么一出。
只是这些内幕,万记者、邓记者和大部分围观官民都不知道,只有袁咸安等少数几位官员大致猜到了一二。
三十分钟后,警员先把人犯押了进来,依旧跪倒在公堂上。
袁咸安和两位同审官从后堂转出来,坐回到各自的桌案后。
咳嗽一声,袁咸安连拍惊堂木,啪啪声响后,公堂又变得安静。
大家都知道,主审官要宣判了。
这就要宣判了?
还要怎么样啊?
难不成还要给被告人犯请几位讼师,进行无罪辩护?
朱翊钧觉得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对于大明的司法制度已经是一个质的飞跃,就算拿到整个世界范围,也是非常炸裂的。
不要看欧罗巴天天念什么《罗马法典》,他们真正的司法制度是伴随着断头台和挂路灯出现的。
现在欧罗巴还在玩宗教裁判所,一直要等新教开动发明的铅活字印刷机,把宗教裁判所黑得比煤炭还要黑。
然后新教徒输掉了跟西班牙的军事战争,却打赢了宣传战,开始资产阶级革命,号称是人类灯塔的西方司法制度,这才在从封建贵族手里争夺权力的过程中,逐渐建立起来。
朱翊钧却开始让大明丝滑地向司法独立方向进化。
这就是皇权至上的某一方面的好处,只要拥有至高皇权的朱翊钧想做,他就一定能做得到。
等众人安静下来,三位书记官站起来,大声说道。
“全体起立!”
公堂上除了六位跪着的被告人犯之外,大家都起来,包括袁咸安三人。
前廊坐着的记者和家眷等人也在警员的提醒下,全部站起来。
前院的人本来就站着,无所谓起不起立。
袁咸安拿着一份文书,满脸严肃地大声念道。
“经本官与两位同审官合议,现判定如下。”
他悄悄地看了看一张窄纸条,看看自己的判词是不是与窄纸条有出入。
这张窄纸条这是郭乾悄悄塞给他的,说是来自西苑。
他今天宣读的判词,会成为大明司法制度的典范,被记录在青史上,也会成为后辈们引援的范例。
所以他必须按照西苑拟定的典范例词来说。
“林有才被毒杀一案,经京师警政厅侦办结案,人证物证俱全。并经刑部中央检法厅检法复核,以谋杀罪名提请公诉。
经法庭公诉人公开陈述,传唤证人,当众展示证词证物并给予被告人犯充分畅述之机会本官与同审官审议公诉方提交的所有证词证物,以及被传唤证人当堂证词记录,确认真实有效无误。
且被案侦办程序合法,公诉程序合法本官现根据审理实情,判决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