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识的字只能说是不当一个睁眼瞎,没有研究过兵法和兵书,打仗的时候只想着取巧。
但是,总兵大人您二话没说就让甘某在西征伐胡这件大事上,领了五千精兵的先锋营!
如此信任,总兵大人就是甘某的伯乐啊!
都说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就让甘某舔着脸这匹自喻的千里马,敬伯乐总兵大人一杯酒!”
众将领:“好好好!说得好!”
一个个苦着脸,心里止不住瑟瑟发抖:
上马一杆木枪出入敌军能杀上数个来回的狠人,下马与他们比起溜须上级来,那马屁拍得他们望尘莫及。
不愧是秀才家的娘子,那文绉绉的词儿一套一套的,看把熊总兵给美得合不拢嘴。
哪个上位者不喜欢这种,又能干、又会说好话的下属呢?
比不了,真是比不了!
方方面面完败!
他们这会儿无比庆幸对方是一介女流,要是胯下多了二两肉,就是熊总兵这个位置以她的军功也是能拼一拼的。
这么想着,又有些郁闷了。
他们知道的道理,熊总兵自然也知道。
所以今后,这位甘将军多半就是熊总兵麾下第一得意人啦。
心里藏着小心思,葡萄酒越喝越酸涩。
男人天生就比女人向往权势。
其实,甘明兰本人根本就没有那么强的野心。
从军不过是改变流放犯身份的最佳选择。
一个从五品的游击将军的头衔,能让她和家人活得更自在些。
你让她去操心几十万的军费,吃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