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武信纳闷很不爽反问:“那你们意思难道是我落到水里,她来见义勇为?”
“……看来谋杀应该不成立。”一警察小声说了一声。
“未必!”一年老警察咳一声问:“这女子是否求救?”
“开始没有。”
“那你为什么认为她溺水了呢?”
“大冬天的早晨,一个女子单身在河里。”武信摸下巴的稀疏胡子反问:“难道你们认为她在捡田螺准备早餐?”
警察再问:“就算你在岸上没看见。但是你下水接近她之后,难道没有发现异常吗?”
“发现了。”武信回答:“那位小姐穿了一件潜水保暖服,而且还发现她所处的位置其实就一米五左右的水深,她的右手有个玻璃管,看打扮和模样很象在采集水样。”
警察‘狰狞’一笑:“嘿嘿,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还要接近她,对她进行攻击?”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审讯或者询问过程中,使用暴力、非法指控、讹诈、欺骗当事人,所获得的信息为非法信息,法庭不给予认可。”武信正色道:“根据今年三月的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可以申请诽谤指控,所以,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救人之外还有其他多余非法动作的话,请不要再用攻击这类字眼。”
“……”两警察互相看了一眼,口气立刻缓和了一些:“武信先生,请问你,既然你已经看清楚那位小姐的打扮,也了解了她并非处在危险水域,为什么还要对她进行……施救?”
武信回答:“当时我已经打算放弃,但是那小姐喊了一句,迫使我改变了主意。”
“哪一句?”警察紧张问。
“救命!”
“……”俩警察险些吐血,原来乌龙在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