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凿凿口供(3 / 4)

俯首称臣 后彰陈 4345 字 1个月前

“…殿…下,我…确实有想进章司业房,可…可窃卷……窃卷一事!”梁辛结结巴巴的,一句话也说不完整,“我……”

不等听完梁辛磕磕巴巴的辩白,沈暮白抢先打断,承认了就行,她无须再听废话。

“好了,既然你也自己认了,证人证言在此。就随吾去了金狱!念在初犯,吾会请父皇考量从轻发落!”

金狱,虽然唤作“金”,实则是令国最高级别的监狱,位于皇宫之中,收监羁押的犯人均为违反律令的豪门贵胄。

在金狱内的罪犯因其原先的地位,不比外头牢狱,生活起居都会有所优待。但往往贵戚犯法,不仅与庶民同罪,因着举国上下影响颇为恶劣,更是罪加一等。

一旦入了金狱,从未有过全身而退的,赐全尸已是天子格外开恩,最轻的也是流徙荒芜困苦之地。

梁辛并没有停止他的哀求,反而加倍卖力地跪在地上,一次次地讨饶:“我真的是无辜的!我对天发誓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求殿下!求殿下开恩!”

蔺阅不便插嘴,谢勉也并没想到有如此的突发事件,只剩下毫无惧色的陈曦继续为梁辛两肋插刀。

他隐隐觉得不对,凭靠沈暮白的一人证言,怎能轻率地就下定论。即使梁辛有去过章司业房间,也不可断言是他所为,毕竟这涉及到了梁辛的生死!

令国规定了严格而全面的刑罚程序,从告诉、回避、审理到死刑核准。而证据这一程序,只有沈暮白的口供,鉴于缺少物证,证人证言又需众证定罪,沈暮白无法入梁辛的罪。

无论怎样的真相,都需要以正义和公平为准绳。

陈曦摆事实讲道理,但语气不落下风,步步紧逼沈暮白。

“皇姐未免太过武断了!令国对证人证言有所具体规范,‘称众者,三人以上明证其事,始合定罪。’即需要有三个或以上证人提供证言,才能确定罪行。眼下没有物证,只有皇姐一人所见,凭什么可以裁夺梁世子的罪?!”

对着陈曦本就意见颇多,他为梁辛出头,撞在了沈暮白的枪口上。

“陈曦,我说这与你有何相干!”,沈暮白的声音里充满了不耐烦,“各级朝廷命官本就对属下犯罪负有举劾之责,平民亦可投告,吾作为储君更有指陈实事,将犯法者送入牢狱的重任!”

蔺阅听不得牢狱二字,她就是沈暮白不顾规矩、审理程序,制造走水将她捞出来的。

在场的陈曦,亦是除了沈暮白、何蓝外,唯一的知情者。

蔺阅羞愧难当,害怕下一刻,陈曦为与沈暮白抬杠,就要将自己在步军营牢狱一事,拿出来过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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