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能告诉我,你是如何确定你每个月的收入,以及如何报税的吗?”
乔尼看了一眼女儿,“我的女儿和我都是面包店的员工,我们每个人的工资都是五十块钱,然后面包店每个月的盈利大约有一百多块。”
格斯先生一下就抓住了重点,“所以在你的报税中只提交了经营收入的这部分,而忽略了你给自己发的工资那部分?”
在过去几十年里联邦的税法一直改来改去,有的总统用“个人不需要纳税”来获得选票上台。
联邦政府财政健康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这也和联邦诞生的原因有关系,税收问题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很敏感。
所以在这段时间里税法都很混乱,直到最近一些年,根据《税法修正案》颁布了新的政策,才确定下来一个人月收入不超过一百块就不用报税。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有工卡,但他们只愿意提供给两个人工作的原因。
如果有第三个人工作,就有可能超过一百块,他们就必须纳税了!
而企业无论收入有多少,都必须报税。
不过国会正在积极的磋商推动新的税法修正案通过,主持这个修正案的参议员认为只要收入高于三十五块钱,就有收税的必要。
但这个提案短时间里很难通过,因为民间阻力太大。
不过无论如何,从格斯的角度来看,乔尼的确逃税了。
“我不是专业的会计,我不太清楚你具体应该缴多少的税收,但如果你在没有注册公司的情况下,只按照你营收和利润报税,而忽略了你和你女儿的那部分,老实说,乔尼,你有麻烦了。”
他说着顿了顿,“你和你的女儿有签署过雇佣合同吗?”
“比如说你承诺每个月给她多少钱之类的?”
乔尼摇了摇头,“没有过,谁会做这种事,但我可以发誓,我每个月都给她钱!”
胖女儿也连忙出声,“是的,先生,我爸爸每个月都给我五十块钱。”
格斯先生依旧没有记录的想法,“但税务局不相信,法庭不相信,法官不相信。”
“他们可以说你给你女儿的那部分钱是你自愿赠与,而且你应该也没有注册过公司,比如说……乔尼先生的面包工坊之类的。”
乔尼摇头,“没有注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