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挑剔了,我这里没有阿萨姆,你将就喝吧。”
“也只能将就了。”
“你可真……”李秋珍不知道该说景星什么好了,“书上说喜欢喝阿萨姆红茶的人拥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成熟的心态,工作努力,目标感很强,坚信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一切都要靠自己,并积极努力地把自己打造成一个勇敢的、权威的、正确的人。”
李秋珍顿了顿,继续道,“可在你身上,我看不出一点儿积极性,只能看出龟毛和懒散。”
“我这不叫懒散,叫做享受生活!你从哪里看出我龟毛了?”景星白了李秋珍一眼。
“就从你喝茶非喝阿萨姆,不喝其他种类的红茶这一点。”李秋珍不甘示弱回了景星一个白眼。
“没办法,我就喜欢阿萨姆的味道,浓稠,浓烈,醇厚,带有麦芽香,而且清透鲜亮。”
“我可不喜欢太浓烈的味道,比起阿萨姆,我更喜欢焦糖红茶。”
“小资女人!”
“怎样?我是低调中蕴藏着奢华,具有贵族气质。”
“洗手间在哪里?”
“出门右转。你要上洗手间?”
“不,我要吐。”
“景星——”李秋珍说不过景星,气得从资料袋中拿出简历来看,不理她。不过,不理貌似不可能。
“这个人看起来不错。你认识的?”李秋珍问景星。
“不是,在大门外撞到了。他是来报名f4的,不过来晚了,没有报成名。我觉得他不错,就说帮他把资料拿给你,由你决定给不给他面试的机会。”
“你觉得他不错?”
“他的气质和形象符合美作。”景星道。
李秋珍仔细看了云郴的照片,觉得确实有几分相似,“ok,我让前台通知他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