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彪持刀,他就一定有杀人嫌疑吗?他对王永强有用刀攻击吗?”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人去市场买鱼,卖家拿起刀准备杀鱼,结果顾客看到卖家拿起了刀,结果买家直接用刀上去捅死卖家,请问这能叫做正当防卫吗?”
“或许刘彪拿起刀只是想着杀鱼,或者是想着做其他事情呢?王永强主动持刀杀人,就是故意杀人,请求判处王永强死刑,我的陈述完毕。”
公诉人的这一番陈述,让网友的心都跌落到了谷底。
这就是高勇说这个案子很难定义成正当防卫的原因!
因为刑法上写的明明白白,一定要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才能够算作正当防卫。
刘彪只是拿起了刀,还没有任何攻击的动作,如何给王永强定义成正当防卫?公诉人还是定义成故意杀人!这下岂不是顾晨拿出了视频也没有用?
故意杀人的话,最后估计还是要判死刑啊!
而这个时候,顾晨举手发言。
顾晨说道:“我认为公诉人的说法是荒谬的!”
“刘彪拿起了刀,对王永强没有造成人身威胁?必须要拿刀攻击王永强,才算对王永强造成人身威胁吗?”
“公诉人,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认为面对一个成年持刀壮汉,他如果要用刀刺你,他需要几刀可以让你失去反抗能力?你能硬扛一刀然后反杀他吗?”
公诉人没有说话。
顾晨说道:“一刀!一个成年壮汉只需要一刀,就可以让一个人失去行动能力!失去反抗能力!而且刘彪本身的战斗力就强过王永强,如果动手的是刘彪,王永强能活下来吗?有可能反杀吗?如果是刘彪先动手,王永强根本不可能有反抗的机会!”
“至于后面的卖鱼,我认为公诉人在偷换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