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杂院,陈旧,好些地方都坏了,大杂院公共区域也乱得很,堆满了东西,几乎找不到落脚的地方。
文家人知道志远今天要来,都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因为始终存了要把志远要回来的心,所以,肯定要表现得自己家比林清屏家里好。
一家子都把最好的衣服穿上了。
饭桌上也摆上了好菜,有蹄髈、烤鸭、羊肉。
至于他们住的大杂院……
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在首都最中心的位置,虽然乱了些,但比林清屏住的地儿位置好,而且,林清屏那房子,虽然宽敞,他们又不是本地人,是租吧?
虽然他们的大杂院也不属于他们自己,但在房地产还没有发展起来的这个时候,他们觉得自己打小就住这里了,那就是他们的。
如此,文晓把最后一道菜——白切鸡端上来,忐忑地问,“这些够了吗?”
“够了!”文晓嫂子还没见过志远和林清屏,“他们家不是乡下的吗?一个月能吃上一回肉不?这,还有这烤鸭,只怕他们这辈子都没吃过!”
文晓叹道,“那也未必,部队吃肉还是吃得上的。”
“那也是乡下人!能有我们首都的日子好?见识多?”文晓大嫂子也道,“乡下人我还不知道吗?穿得灰头土脸的,那叫一个土气!”
文晓摇摇头,“也不是,他们家穿得倒是很整齐。”
“嗨!你真是想多了。”文家老大道,“你家不是还有个港城的吗?到时候把好东西拿出来给他见见世面,他小孩子不懂什么世面的话,就带他去百货大楼转转,让他开开眼界。”
文晓点了点头。
她二哥也跟着附和,“就去首都百货,不是开了个什么清茶的甜品店吗?给他长长见识,小孩子哪有不爱吃甜点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