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我去写人生遗愿清单,其中一条绝对会是“一边当着对手的面展示能力,一边解说自己的能力设定”。之前在洞穴之下怎么都找不到这个机会,我可是相当惋惜的。
纵使之后真的由于这种做法而令自己陷入困境,我也可以坦然接受。洞穴之下的经历令我认识到了真正的自己,我已经完全确信自己拥有那样的精神力。
看得出来,恶魔还没有打算老老实实地服输。正当我打算多解说一些的时候,它便突然发出了屈辱的咆哮,旋即再次从地面上弹跳起来,发起了冲刺。
只是这一次,它并不是为了接近我,而是为了尽可能快速地远离我。
那仓皇逃离的背影快速得像是曲折的闪电,转眼间,它的身影便消失在了我的视野里。
或许这是它现在所能够想到的最正确的策略了吧。它已经意识到我能够用目光来点燃物体了,在己方影子和本体的攻击都无法触及到我的情况下,趁早从我的视野里消失才是上策,否则就只会被我继续燃烧,痛苦至死而已。
但是,我可从来都没有说过,只要脱离我肉眼的注视,就一定会变得安全。
听人解说到一半就逃跑可不是好习惯。
我闭上双眼,脑海中浮现出了恶魔所在地方的画面。
只见恶魔在逃离小区之后便迅速来到了一公里外的河边。它的身上依旧被我的火焰灼烧着,此刻见到河水,便毫不犹豫地扎入其中。河水与火焰接触,立刻就爆发出了大量白色的水蒸气。
就算是我的火焰也不能蒸发一整条河,至少我本人从来都没有试过能不能。恶魔这是想要用大量的水把火焰给扑灭吧,但这还是无用功。我的火焰不需要氧气就能够凭空出现,自然也不会由于缺乏氧气而凭空消失。
而且从我的面前逃跑也是个错误的选择,跑得再远也脱离不了我的注视。诚然,它的身边现在没有我的“萤火虫”,但是“萤火虫”之所以能够给我分享视野,是因为那是我的火焰,是我分散的精神。而现在,恶魔身上正在燃烧的火焰,也成为了我的眼睛。
火光所及,便是我的目光所及。
一旦被我点燃,纵使逃到天涯海角也无法逃离我的燃烧。除非得到我的允许,否则那就是不会熄灭的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