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尊尊考虑要不要纡尊降贵的去邀请别人时,一个故意装作轻佻下流小混混似的声音从耳边传来。
转过头。
这是一个有着暗淡金色头发,长相略显小帅的男人,他穿着普通冒险者的服装,腰间上还别着一把长剑。
“没办法,名人是这样的。”
他甩了下金毛,抬起头骄傲道:“比如我,就是太受欢迎,只要一和别人搭讪,对方就会害羞的逃走……啊,我可真是個罪孽深重的男人。”
说完还朝着尊尊抛媚眼。
这家伙该不会是那个吧?
惠惠和悠悠对视一眼,各自带着明显茫然。
“……是谁?”x2
“是我啊!达斯特!阿克塞尔新手村最受欢迎的男人!”
他跳脚这么大喊。
惠惠对外人不关心,反倒是悠悠小声说道:“我听公会的柜台大姐姐说,在阿克塞尔有一个人见人厌、狗见狗烦、声名狼藉的小混混,和名字dust一样是阿克塞尔居民人人视为垃圾尘埃的存在……该不会就是你吧。”
“伱这不是垃圾中的垃圾吗,哪里受欢迎了。”
“哇啊啊啊!”
被尊尊补刀的达斯特,顿时眼泪汪汪的大哭,还委屈地说道:“好心好意的来邀请,竟然这么对待我!要是不请我喝泡泡酒,我就会一直大哭下去……我看!”
同时暗中偷看尊尊的反应。
他根本就是在假哭,而且还顺势讹诈酒水,不愧是阿克塞尔的小混混。
“够了,达斯特。”
一个穿着斗篷还有着浣熊尾巴的女孩子从身后走来,同时毫不客气地给了他一巴掌。
“好疼……琳恩!”
“抱歉,我的同伴给你们添麻烦了。”
琳恩低下头。
达斯特却先告状道:“琳恩,这次可不是我的错,我好心邀请他们却被骂成垃圾,你要替我做主啊!”
“难道不对吗,垃圾人渣小混混。”
“琳、琳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