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圣旨到!(3 / 4)

“殿下!”杨靖微微弯腰,道:“今日傍晚时分,殿下率锦衣卫抓走了凉国公蓝玉,却将其押回了吴王府。”

“依大明律,凉国公蓝玉如有作奸犯科,应交刑部关押。”

“绝没有将人收押在王府的道理。”

“若蓝玉有什么不测,只恐对吴王殿下不利。”

“下官此来,便是想带走凉国公蓝玉,将其押往刑部大牢,还望吴王殿下恩准。”

朱允熥听他说完,并不直接回答,转而望向袁泰,周志清两人道:“你们两個前来,也是为了要人吗?”

袁泰道:“都察院有监督百官之职。”

“下官忝为左都御史,不得不察。”

“听闻吴王殿下捉拿了凉国公,特前来问询,凉国公蓝玉所犯何罪?为何殿下抓了人,却私关府邸,不送往刑部大牢呢?”

周志清道:“下官身为大理寺卿,亦想知道凉国公蓝玉所犯何罪?案宗案卷何在?可否供下官查阅?以及吴王殿下为何将人关在吴王府中呢?”

一起来问罪啊!

反应这么快,连一夜都等不及了吗?

三法司都是大明的司法机关,但职责又各有不同。

一般而言,案件由刑部负责审判,大理寺负责复核,而都察院则是全程监督办案。

如果有特别重要的大案要案,则会由三法司共同会审。

大理寺和都察院是纯粹的文职机关,要调兵也只能行文书,通知其他的衙门配合。

刑部因为还承担抓捕犯人的职责,故而有大量的捕役和士卒,自身便能派出兵马。

今夜事发突然,也只有刑部能迅速派出人来了。

朱允熥冷冷道:“凉国公所犯之罪,明日本王自会呈交给皇爷爷,就不劳三位费心了。”

“今日这么晚了,刑部大牢也早就过了落锁的时间。”

“凉国公暂且在本王府中关押一夜,待到明日,上报了皇爷爷,他老人家自有定夺。”

这个时代的晚上,监狱大牢是要落锁的。

原则上来说,大牢落锁之后,便不许再有人员进出。

除非有极其特殊的情况,否则,大牢晚上是不会打开的。

要收押新的犯人,也要等到第二天。

所以,将人临时关在外面一夜,也并不奇怪。

只不过,正常而言,犯人只会关衙门里面,而不是带回府邸。

而且,凉国公如此重要的人物,刑部大牢肯定会为他破例,在晚上打开牢门。

朱允熥这样说,只是故意搅浑水而已。

面对来势汹汹的三法司,他用出了一个“拖”字诀。

毕竟,对方占据着法理上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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