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工作(4)(3 / 4)

“是啊。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汤姆没有说话,又在自己的椅子上坐了下来,仔细的看了起来。好半天,他终于说了一句:“如果罗伯看了你写的,一定会很高兴的。”

“您说什么?”

“哦,没什么。”汤姆伸手把桌上的卷宗拿过来,又从中翻了翻,递给了他:“你看看吧,这就是正确答案。嗯,其实说是答案不是很准确,不过姑且就这么叫它吧。”

赵旻晟接过卷宗,就在汤姆的办公室看了起来,一看之下,他才知道自己的“描述”给了汤姆多大的震撼!真实的犯罪份子的情况是这样的:姓名:理查-c-乔斯,年龄28(案是19第32信箱。

白人男性,年龄在25——32岁之间,体型清瘦,外貌有些营养不良,生活懒散,马虎,邋遢。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曾有过服用药物的历史,个性孤僻,不喜欢或者不擅长与同性和异往,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单独在家,可能领有救助金,如果不是一个人居住的话,也一定是和父母住在一起,不过这种可能性很小。没有服役经历,大约是高中毕业或者大专辍学,有一定程度的偏执狂的妄想症。”

“……我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断是有原因的,先说,这一类型的案件一般情况下都是男性下的毒手,而且均为同种族相残,也就是说,白人对白人,黑人对黑人,尤其又以2o——3o岁的白人凶手为最多,另外一个重要的佐证就是死者住在一个白人社区,因此更加可以证明这一点。”

赵旻晟看到这里,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他的判断没有错!继续往下看:“……通过行为科学组的同事的工作,我们得出了一个结论,一般的凶手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凶手有特定的逻辑可言,也就是说,有特定的模式可循,但是另外一类的凶手则相反,他们几乎没有任何的逻辑,从现场的情况来看,这个凶手就属于这一类,加害死者的手法没有可以值得追寻的线索,也没有刻意清除那些会暴露自己身份的东西,现场的情况也足以证明这一点。”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